有人把本人照片P成遗照在网络传播

庆元县律师 2025-03-31
这种行为构成侵权,具体侵犯了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发表等方式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将他人照片P成遗照并在网络传播,显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且该行为严重扭曲了肖像权人的形象,侵犯了其肖像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想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可首先收集并保存证据,如截图、网页链接等;其次,向网络平台举报该侵权行为;最后,若网络平台处理不当或对方行为恶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从法律角度,你可先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并道歉;若沟通无果,可向网络平台投诉并提供证据,要求平台协助处理;必要时,可寻求律师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维权。

相关文章

萧山区看守所地址 杨浦区看守所地址 临安区看守所电话 青浦区看守所电话 淳安县律师 宁波海曙区律师 永嘉县律师 平阳县律师 武义县律师 江山市律师 缙云县律师 苏州市律师 兰溪律师 休宁律师 苏州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嘉善刑事律师 江山刑事律师 台州刑事律师 仙居刑事律师 松阳刑事律师 昆山刑事律师 杭州拱墅法律咨询 温州龙湾法律咨询 慈溪市律师网 开化县律师网 遂昌县律师网 杭州市拱墅区刑事辩护律师 新昌县刑事辩护律师 衢州市刑事辩护律师